问题 |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 |
释义 | 公司破产清算步骤如下: 1、按照法律规定确定清算组成员,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 4、召开债权人会议; 5、对于破产财产进行确定; 6、指定破产清算方案; 7、方案讨论通过后执行。 公司破产有什么后果? 1、对破产企业有关人员的效力。自人民法院受理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一般职工的效力,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职工原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即可依法宣告解除,职工成为失业人员,有权依据的规定,优先获得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基本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后重新自主就业。 3、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管理人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管理人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该内容由 沈旭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