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资不抵债的,法定代表人不需要坐牢。公司资不抵债法定代表人是会承担一定责任和风险,但是这个责任和风险并不包括刑事责任,因为公司资不抵债并不是一种犯罪行为。公司资不抵债的申请进行破产或者重整即可。 不过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且构成犯罪的,则需要坐牢: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一、资不抵债两千多万要不要坐牢 资不抵债两千多万,如果没有贪污、行贿受贿、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只是经营管理和市场问题造成资不抵债,不会坐牢,资不抵债的,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资不抵债,指个人或企业的全部债务超过其资产总值以致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财务状况。 二、企业资不抵债该怎么办 企业资不抵债,具体处理方法有以下两种: 1、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和解; 2、公司还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改善经营,实现扭亏为盈。 企业资不抵债法人一般不用承担责任。因为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其以公司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