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过户必备材料是什么? |
释义 | 房产证过户所需资料:单身买方需身份证、户口本、契税证明;已婚买方需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契税证明;离异买方需身份证、户口本、契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有未成年子女,需携带孩子户口本。 法律分析 关于房产证过户都要的资料,具体规定如下: 1、若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若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户口本、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3、若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果购房者携带未成年人,需要携带孩子所在的户口本。 拓展延伸 房产过户流程及所需材料 房产过户是指将房屋所有权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的法律行为。房产过户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办理过户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核实房屋信息、查封情况等;2.双方当事人签订过户协议;3.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包括申请过户、缴纳税费等;4.领取新的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通常包括:1.房屋所有权证书;2.身份证明材料;3.婚姻状况证明;4.购房合同或协议;5.税费缴纳证明等。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准备齐全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结语 房产过户所需资料包括:单身买方需身份证、户口本、契税证明;已婚买方需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契税证明;离异买方需身份证、户口本、契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有未成年子女,还需携带孩子户口本。房产过户是法律行为,包括准备、签订协议、办理转移手续、领取新证等步骤。办理过程中需准备房屋证书、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税费证明等材料,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部门或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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