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人员钓鱼执法违法吗 |
释义 | 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行政人员钓鱼执法。 《规范》明文禁止行政执法人员“钓鱼”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不得指派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暂扣物品不得收保管费。 《意见》规定,保证执法手段的合法、正当,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 钓鱼执法是否合法 不合法。1、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2、从法理上分析,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国家当然不应该惩罚这种行为。这种行为如果运用不当将致人犯罪,诱发严重社会问题。3、法律必须得以遵守,特别是执法者要遵守实体法和法律程序,严格执法。法律是人们的最高行动准侧,在“钓鱼式执法”中,行政执法机关本应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社会秩序,而不是为了“背后利益”诱骗守法者“违法”,践踏法律尊严。4、我们的国家是法治国家,我们的政府是诚信的政府,人民的政府。作为人民的受托者,政府在管理国家事务时,要以便民、利民、为民为最高宗旨,以诚信执政为最高原则。“钓鱼式执法”让守法者对政府诚信产生怀疑,践踏了政府形象。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回避办法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回避有以下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行政机关都行使行政执法权吗 不是所有行政机关都有执法权。享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有三类: (一)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什么是行政执法权 行政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 行政执法原则包括 行政执法中应遵循的原则: 一、须遵守依法行政原则; 二、须遵循讲求效率原则; 三、应遵循合理性原则; 四、应遵循正当程序原则。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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