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转账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10日,和现金支票一样,见票即付。如果转账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为10日的支票,银行不予受理。如果支票的提示付款期最后一天正好是休息日,可以顺延到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这个工作日为提示付款期的最后一天,如果中间有休息日,不排除。 法律依据:《票据法》第五条 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票据法》第九十一条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