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推动经济社会数字转型升级,以数字化培育新动能,以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以新发展创造新辉煌,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筑城市发展新优势的必由之路和战略抉择。按照《建设总体规划》,数字大庆建设分为夯实基础、整合提升、深化应用三个阶段,各阶段交叉衔接、迭代升级、循环演进,逐步迈向成熟阶段。 2021年为夯实基础阶段,期间重点推进基础类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构建大庆市数字基础支撑体系。 2022-2023年为整合提升阶段,完成重点领域主题库建设,规范数据管理,重点深化共性基础平台建设与教育服务、社区服务、公共安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智慧应用建设,实现城市运行态势可视化。 2024-2025年为深化应用阶段,各领域智慧应用实现创新突破,推进数字大庆公共服务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组织机制、人才机制、投融资体系保障有力,形成数字大庆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