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阶段,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机动车驾驶人在评分周期内累计评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全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机构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应当清除评分,返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章》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章参加学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