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孙是可以继承姥爷的遗产的,其方式有遗嘱继承或者是代位继承等。 一、怎样进行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内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在活着时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代位继承的方式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人也死亡怎么处理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所以说,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无权继承代位继承人的份额,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三、新民法典侄子女婿有继承权吗 侄子外甥在叔叔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形下是可以继承叔叔遗产的,但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侄子外甥一般是不能继承叔叔遗产的,侄子外甥不属于法定继承顺序内的继承人。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侄子、外甥,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