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辞退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试用期辞退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吗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属于无故辞退。合法辞退包括:【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其他情况公司属于无故辞退,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待通知补偿金。 二、试用期被辞退不给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试用期内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没人签订劳动合同又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利益。 三、试用期被辞退的怎么维权 试用期被辞退属于违法辞退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他。 四、用人单位试用期无故辞退员工怎么办 用人单位试用期无故辞退员工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并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试用期三天被辞退有工资的,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时间和成果即可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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