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法院查封后解封的房子买了有什么问题嘛? |
释义 | 解封后的房子可以买卖并过户,但需要房屋被查封的原因,考虑卖方的经济情况,避免过户前房屋再次被查封的可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表示,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解封是指,被查封的房产因法定查封期限届满或者已经强制执行完毕,经被查封财产的当事人申请,法院作出予以解封的决定并执行。 一、购房被查封房需要注意的事项 1、 查验证件 要求售房者出示与诉讼相关的资料,比如诉讼书、法院受理通知书等,了解清楚案件相关的信息,比如案件经过和涉案金额等。如果案件是正在进行时状态,你也可以前去旁听案件的开庭审理过程。 2、 与查封单位协商 如果你确认要买下这套房产,你就必须要求售房者前去查封该房产的国家机关进行协商,时间允许的话,你也最好亲自前往相关机关,了解清楚机关是否同意对该房产进行解封。 3、 支付房款 国家机关如果同意对房产进行解封,并且允许交易的话,你就可以支付房款了,但你需将房款以售房者的名义交给查封单位,同时要求售房者为你出示收据,而不能直接将房款交给售房者。 4、 办理过户 房款支付完毕之后,你需要找一个第三方来保管房产证,当然,如果你觉得售房者很可靠的话,也可以让他保管,然后就可以继续办理过户手续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五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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