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处理具体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在我们现在国家的迅速发展中,很多公司也在迅速的扩展发展中,但是有的公司就发展的挺好,也有的公司发展很不畅。那么股权转让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概念来的呢?大家又知不知道,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处理具体流程是什么呢?接下来道滘镇律师给大家讲解一下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处理具体流程吧,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股权转让税费怎么处理第一种情况:居民企业A转让股权根据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规定,A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2011年7月转让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180000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00000投资收益8000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A公司应确认投资转让所得为8万元,即投资转让收入18万元-投资资产的历史成本(税收成本)100万元,不得扣除甲公司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归其可分配的金额6万元。 二、股权转让的税费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1998)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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