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离婚协议丢了,民政局可以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丢了,民政局可以补。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一般是一式三份,民政局会留存一份用以归档;因此离婚协议书丢了的,可以拿身份证和离婚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离婚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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