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有什么需要注意 |
释义 | 婚前财产协议应明确规定个人合法财产,男女双方需自愿同意,不得损害第三人和国家集体利益,否则协议无效。不应将非个人财产纳入协议,不得被胁迫签署。 法律分析 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婚前财产指男女双方婚前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包括私有房产、存款、家具、电器、有价证券(股票、债券等)、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个人股份和生产资料等。当事人不应将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列入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范畴。如有当事人要求将父母名下的房产或公有住房等作为约定内容,这是不妥当的。 2、男女双方必须一致表示意思。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公平合理,当事人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如一方被胁迫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是无效协议。 3、双方不得恶意串通,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协议。双方对婚前财产的约定不得损害第三人、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如双方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损害了第三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该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公证处不会公证,法院也不会支持双方的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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