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结婚后,男女一方又和别人登记结婚或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对家庭人员进行打骂、捆绑、挨饿或不管不问、丢弃。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在进行劝说后,还继续有此行为。 感情不和或在异地,两年分居,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形。这两年时间是持续不间断的,如果中途有共同生活,那么也不是两年分居。 起诉离婚分居证据只是其中的一种情形,如果有重婚或者配偶与其他人同居、存在家庭暴力或虐待等情况下也可以诉讼离婚。 一、怎么进行离婚诉讼 (一)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二)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四)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离婚官司起诉流程 诉讼离婚的流程: (一)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二)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三)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四)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五)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六)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七)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八)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九)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