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需要经过合伙人会议的决定,但不一定需要获得所有合伙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经营不负责任,仅对其出资额负责。但是,有限合伙人可以参加合伙企业的管理,但不得干涉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合伙人会议是合伙企业的决策机构。合伙人会议应当决定有关下列事项:(五)利润分配方案和税款分配方案”。 综上所述,虽然利润分配方案需要经过合伙人会议的决定,但只要在会议中得到合法的通过,不一定需要获得所有合伙人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