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发生变更的材料。 (三)有批准权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