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生活中房屋的财产权属应该按下列标准来算: 1、一方婚前的财产,婚姻生活中房屋的财产权属算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以婚前财产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婚姻生活中房屋是共同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是共同财产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