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划分事实婚姻的财产? |
释义 | 事实婚姻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原则进行分配,应考虑妇女、儿童利益和双方过错程度。事实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继承赠与财产等。非事实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和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1、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 2、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3、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二、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标准如下: 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男女双方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事实婚姻离婚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结语 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应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原则进行,同时需照顾妇女、儿童利益,考虑实际情况和双方过错程度,实行妥善分割。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以及其他应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但事实婚姻前后一方所得财产和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中,需遵循以上标准,确保公平合理的分配,维护双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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