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门市九级工伤一般赔偿金额是多少? |
释义 | 江门市九级工伤一般赔偿多少钱? 九级工伤会赔偿九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工伤赔偿最新标准具体内容包括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1、医疗费 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职工需要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除外,医疗费用同时需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规定标准,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且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可以要求补助交通费和食宿费。 3、辅助器具费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停工留薪工资 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由所在单位负责,评残后的护理费,从工伤保险中按月支付。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级工伤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补助金额为本人工资乘以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补助金额为本人工资乘以8。 九级伤残是可以获得九个月的本人工资,一般在计算时就会按每月实际收入来进行确定,如果因伤残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受害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对补偿协商不好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相关内容:工伤够不上伤残等级的怎么赔偿 一、工伤够不上伤残等级的怎么赔偿 1、职工工伤未致残评不上伤残等级依然需要赔偿: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交通补助费用、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对于工伤如何处理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就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 工伤职工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的费用、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5、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提出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 发生工伤以后,首先需要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服,还可以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然后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来获得相应的赔偿,但如果没有评上伤残等级,也需要赔偿,一般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等。 工伤双九级赔偿多少钱? 工伤双九级赔偿多少钱? 一、工伤双九级赔偿多少钱? 1、工伤双九级可能会赔偿十几万元。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5)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流程为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协商、提出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职员一旦被鉴定为一到十级的伤残,那么无疑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根据规定,此类补助金需要一次性支付。职员在治疗工伤期间,花费的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等的相关费用,也由单位、或者是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具体可以获得的赔偿费用,与治疗工伤具体花费的金额有关。 相关内容:没报工伤可以获得赔付吗? 一、没报工伤可以获得赔付吗? 1、如果职工没有申报工伤,则可能得不到应有的补偿。 没有认定工伤是不能够申请赔偿的,当事人想要获得工伤赔偿,必须要先申请工伤的认定,认定完工伤之后,当事人还是要到有关机构去申请劳动能力的鉴定,因为当事人受到了工伤之后,很有可能会丧失劳动能力,这时候通过劳动能力的鉴定,就可以根据最终的结果来要求赔偿。 2、工伤认定请求提出之后,一般六十天内会出结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得出鉴定的结果之后,需要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如果工伤认定部门受理工伤的认定请求之后,发现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则需要在受理后的十五天内得出鉴定的结果。 二、提出工伤等级评定请求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提出工伤等级评定请求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此外,还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2)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 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职员如果认为自己受到的伤情是工伤,且想要获得赔偿,那么需要向当地的相关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一旦被认定为工伤,职员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具体可以享受的待遇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等的相关费用。 九级工伤伤残应赔偿多少钱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三)辅助器具费用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工伤能理赔多少钱? 九级工伤能理赔多少钱? 一、九级工伤能理赔多少钱? 1、九级工伤可能会获得的赔偿金为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可以获得的赔偿金数额,与职员正常每月的薪资有关。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工伤鉴定9级的工伤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停工留薪,在治疗和修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待遇支付; (3)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其他待遇。 二、认定为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1、认定为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2、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员一旦被认定为工伤,那么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具体的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单位若是同意支付赔偿金,那么单位与职员可以协商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如果单位不愿意赔偿,那么职员可以选择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相关内容: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一、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工伤赔偿不是固定的,计算依据如下: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4、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6、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8、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加班通知;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仲裁流程有哪些? 1、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处理工伤事故的过程中劳动合同并不是必不可少的材料,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赔偿标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而且发生工伤后不能直接申请工伤赔偿,应该先做工伤认定,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申请工伤认定之前要注意收集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工伤九级解除劳动合同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九级解除劳动合同能赔偿多少钱? 一、工伤九级解除劳动合同能赔偿多少钱? 1、工伤九级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获得十几万元的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金数额,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单位若是将九级伤残的住院辞退,那么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包括申请鉴定主体不同、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等。 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 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 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3、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 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申请工伤鉴定时需同时提交的材料有: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职工个人情况资料、职工工伤情况资料、医疗机构诊断资料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受伤评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伤者精神状态、生理机能、街跑结构的异常及其对生活的影响,伤残鉴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残疾诊断证明等。 4、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 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是治疗期满(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主要包括:申请鉴定主体不同、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以及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 职员的伤情有可能被鉴定为九级的伤残,对于此类职员,单位不得将其辞退,否则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职员选择维护劳动关系的情形,职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此类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是没有获得赔偿,职员可以选择起诉。 相关内容:工伤死亡赔偿有哪些赔偿项目?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如果是劳动者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伤亡的,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款,在计算工伤赔偿款的时候,需要根据劳动者遭受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劳动者死亡的,在赔偿医疗费的同时,还需要赔偿抚恤金等等。 七级工伤一般赔偿多少钱?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为地方规定标准×住院天数;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为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为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本人工资。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该内容由 马丽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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