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下列人员属于法定监护人: 一、被监护人的父母。 二、未成年人的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成年人的配偶、子女、其他近亲属。 四、经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