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
释义 | 诉讼权利包括委托代理、回避、证据收集、文书查阅、民族语言诉讼、询问权、辩论、调解支持、庭审笔录查阅、诉讼请求变更、上诉权、执行申请和再审权。 法律分析 诉讼权利如下: 1、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文书的权利; 5、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6、有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要求重新鉴定、勘验、补充调查的权利; 7、有进行辩论的权利; 8、有请求法庭支持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 9、有查阅庭审笔录并申请补正的权利; 10、原告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予以承认或反驳提起反诉的权利; 11、有提起上诉的权利; 12、有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权利; 13、在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二年内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保障措施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当事人有权获得法律援助,以确保其在诉讼过程中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益。其次,当事人有权获得公正、公平的审理程序,包括合法的听证机会和提供证据的权利。此外,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保护其个人隐私和家庭利益,确保诉讼过程中的信息保密。同时,当事人还有权要求法院进行财产和债务的公正分割,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最后,当事人还有权要求法院作出公正的抚养、探视子女和决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以保证子女的福利和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这些权利保障措施旨在确保离婚诉讼中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结语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他们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确保自身权益。公正、公平的审理程序、合法的听证机会和提供证据的权利也得到保障。个人隐私和家庭利益的保护,以及财产和债务的公正分割,确保双方权益。公正的抚养、探视子女和决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保障子女权益。这些措施旨在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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