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区别 |
释义 | 一、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区别有哪些 1、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主要区别有以下三点: (1)两者的强制性不同; (2)赔偿的原则不同; (3)费率的厘定不同; (4)赔偿的范围不同。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保监会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二、第三者责任险条款是什么 1、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由本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 3、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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