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标准包括重婚、家暴、恶习不改、分居满两年等,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符合上述情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也可作为离婚依据。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标准如下: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1079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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