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
释义 |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所需提交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5、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一、房屋出租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3、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 4、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5、违章建筑。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 7、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 8、不符合公安、环保和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二、厂房租赁合同要公证吗 公证并不是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只有双方签订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即可。但提醒行为人注意一点的是,很多地方有规定,租赁房屋的合同需要送相关部门备案。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要的文件包括: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等。当事人应携带的有关证件。出租人的有关证件有: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承租人的有关证明有: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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