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转籍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办理转移登记的提供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档案; 4、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市的提供法定证明、凭证; 6、《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第三联原件。 车牌转籍的流程,具体如下: 1、带上身份证、行驶证、车辆工商注册登记证等资料在车辆原所在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2、缴纳过户费、注消车辆信息; 3、提取车辆档案、车辆牌照和行驶证,领取临时车牌; 4、在车辆新上牌地车管所,办理汽车上户手续,交上户费、验车、拍照、选择号牌,领取新的行驶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