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羁押的当事人有权会见律师,但律师需按规定程序申请。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会见其辩护人。辩护人要求会见的,监视、拘留的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并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安排他们会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律师有权会见被羁押、拘留的当事人,了解案情和代理当事人。律师会见被羁押、拘留的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程序申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律师申请会见被羁押、拘留的当事人,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或者拘留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监狱、看守所或者拘留所收到律师申请后,应当在24小时内安排会见。” 因此,律师可会见被羁押的当事人,但需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被羁押的当事人也有权拒绝律师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