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离婚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不予受理离婚案件的情况: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向法院提出的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没有新情况和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怀孕能离吗 男方如果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那么是不能顺利离婚的。如果在以下情形中提起离婚的,法院拒不受理:女方怀孕的时期、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调解和好和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按撤诉处理或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和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夫妻感情没破裂的。 二、离婚诉讼有哪些时间限制?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三、上诉离婚被驳回的法律问题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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