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去世,行驶证车主变更妻子名字,可以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谢谢了! |
释义 | 丈夫去世,行驶证车主变更妻子名字可以办理,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原车行驶执照、车辆登记证书; 3、填写车辆变更登记表,重新确认车牌、登记地址、联系人等信息。 行驶证车主变更名字的情况如下: 1、身份证改名。这是最简单的一种更名,对于身份证的名字已经变更,其它证件也需要进行名字更新,驾驶证和行驶证也一样。行驶证更名在新身份证取得后可以在车管所申请,带上自己新的身份证,还要开车去车管所,加上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尤其是机动车登记证书需要带上; 2、夫妻之间更名。这种情况行驶证不属于过户,只要办理变更手续即可。需要带上的资料除了上面提及的资料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办理变更手续最大的不同是只是名字发生变化,同样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车牌号是不会变; 3、正常过户的更名。属于所有权发生转移,这种情况属于过户,是二手车交易的一种形式。双方的身份证原件,还有驾驶证和卖方的行驶证,还有机动车登记证。双方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需要提供的资料还有二手车交易的发票,机动车的检验报告,新车主的车牌号和办证的费用。完成过户的车辆跟原车主不再有所有权关系,所有权归新车主,机动车登记证的所有人也是新车主。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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