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同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有效的遗嘱包含下列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公证遗嘱。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多份遗嘱,条款内容有冲突时,按照下列顺序解决。 (1)公证遗嘱效力最高,高于其他任何形式的非公证遗嘱; (2)有效的非公证遗嘱之间,后成立的遗嘱效力高于先成立的遗嘱; (3)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内容相抵触时,推定遗嘱被变更或撤销。 但是,《民法典》废除了公正遗嘱效力优先原则,因此,《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公证遗嘱的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效力是相同的。(《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一、自书遗嘱是否可以撤销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可以撤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依公证方式而设立的遗嘱,是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但是若有数份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没公证的遗嘱能用吗 遗嘱并不是一定要进行公证,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其中,公证遗嘱属于遗嘱形式之一。除公证遗嘱之外,还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立遗嘱人可以自行选择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而并不要求一定是公证遗嘱。但需要提醒的是,无论选择哪种法定形式的遗嘱,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订立,这样遗嘱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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