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口头遗嘱有人证可以吗 |
释义 | 是的。至少2个证人才能成立。对此,我国法律有明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五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且《民法典》对遗嘱见证人也作了限制,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一、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 1、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无论是否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都要求遗嘱人有订立遗嘱的行为能力,且该口头遗嘱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在精神状态迷糊的情形下订立。 2、处于危急的情况下。 怎么样的情况才算是危急情况?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为身体疾病的原因或者是处于战争状态,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或者是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只能以口头遗嘱的方式来确立遗嘱,无法或者无能力采用其他的遗嘱形式。 3、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在场是指在订立遗嘱的场合,时间和地点都要与遗嘱人一致。而见证人并不是随便两个人都能承当的,至少见证人要有见证的能力即有完全行为能力人,能够有证明和作证的能力。此外,为了保障口头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见证人必须是除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等受益者外的无利害关系人,受益人能够获得遗产,与见证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 4、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 口头遗嘱作为遗嘱的一种,均要求遗嘱的受益人必须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进行遗嘱继承,超出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遗嘱无效。 5、遗嘱的内容合法。 有效的遗嘱要求遗嘱的内容合法,不仅仅是形式上,还要求遗嘱继承指定的遗产合法,属于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非个人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该无权处分的财产的继承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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