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当对合同内容、合同形式以及相应的附件进行严格的审查。签约前应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开发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权证》)。并且核对出售许可证明中关于房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等信息,是否与合同上填写的栋号、楼层、名称等相符。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当详细阅读合同中涉及到的房产面积;房产价格和付款方式;房产交付的时间和方式;房产质量的标准以及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另外,如果当事人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与销售人员对购买的条件等有特别约定的,一定要将约定签订在补充协议中,并且加盖开发商的公章,以确保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都通过书面方式确定下来。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