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无故旷工怎么处理 |
释义 | 对无故旷工的员工处理方式有:可以按照用人单位的用工规定解决。例如员工无故旷工1-3天,扣2天基本工资;员工无故旷工超过3天在7天之内,解除用工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无故旷工超过7天,直接开除、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无故旷工的员工需要怎么处理 企业除名。 企业除名的理由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缺以下的任何一条属违法解除: (1)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 (2)规章制度公示 (3)除名通知工会 (4)进行批评教育 (5)企业的规章制度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属无效条款。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工会法》 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先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员工旷工怎么处理 劳动者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赔偿。除此之外,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还包括以下几点: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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