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如何写离婚协议书?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夫妻双方个人信息;登记结婚时间及离婚原因,且离婚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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