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董事职务被解除后,怎样确定是否给予补偿 1、董事职务被解除后,因补偿与公司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综合考虑解除的原因、剩余任期、董事薪酬等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第三条 二、董事会成员如何产生 1、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2、公司董事会由若干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名、董事若干名 3、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罢免。从法人股东选出的董事,因法人内部的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但须由法人提交有效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 4、董事会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提名;由达到公司普通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联合提名的人士,亦可作为候选人提交会议选举。 5、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在适当时候,增加若干名工作董事,并于下届股东大会追认。工作董事由公司管理机构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其职责、权力及待遇与其他董事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