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登记所需手续 |
释义 | 房产过户需要填写房屋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凭证、购房者身份证明、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等手续。而房产登记则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对于房屋过户和房产登记,当事人可以自行办理或由房产登记机构代办。 法律分析 房产登记所需的手续包括: 1. 填写申请表并盖章; 2. 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3. 缴纳相关的费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房屋是通过买卖、赠与等情形过户的,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如果是继承、判决等情形过户的,当事人可以自己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房产证挂失需要什么手续 一、备件申请 1、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全部算下来200多元。 结语 房产过户需要填写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凭证、购房者身份证明、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等手续。而房产登记则包括填写申请表并盖章、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缴纳相关的费用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