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投资款不可以随时收回。如果要撤资,《公司法》规定股东撤资可采取两种方式: 一、为股权转让; 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股东投资款怎么归还 首先要看公司成立的时间,是早入股前成立的,还是在入股的时候成立的,投资款是否已经转入了公司的基本户,登记时这笔款项的用途是否是投资款,这笔款或是转到了股东的个人账户,这都要搞清楚。如果是在入股的时候公司已经成立了,那么就不必要签订合同,如果是已经成立有一段时间的老公司,入股后,是要有股权转让协议的,款项转让给公司的股东的私人账户,是要在转入完成后,去工商局和税局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 股东借款是否可以转为投资款 可以,但是股东借款转为投资款,是有一定的资本风险的,如果公司的生产和运营已经有困难,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将借款转为投资款可以导致无法收回借款,这是比较常见的,因为贷款与投资款是两种不同的属性,投资不慎就可以导致无法产生收益。 《破产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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