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是五千。 (一)离休人员。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二)退休人员。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满35年,按90%计发。工作满30年,不满35年,按85%计发。工作满20年,不满30年,按80%计发。 2、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满35年,按90%计发。工作满30年,不满35年,按85%计发。工作满20年,不满30年,按80%计发。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