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抵押物所有人的变更会对抵押权的效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将抵押物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无效。但若抵押人的抵押物所有权发生变更并经抵押权人同意,则抵押权的效力不受影响,抵押人变更抵押物所有权并不会使抵押权失效。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条:“抵押人应当尽到抵押物的保管、维修和管理的义务,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改变、转移抵押物;抵押人将抵押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后方可有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债务人将合同的标的转让给第三人的,除非经过债权人同意,否则债权人对第三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抵押权设立时,抵押人对担保债权的履行负有责任。除非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变更抵押物的使用、收益、管理等方式,不得处分抵押物或者变更抵押物的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