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治安伤情鉴定有两种,一种是在受伤24小时内的验伤,会依据鉴定结果对加害人的违法犯罪程度进行刑事或者民事角度的确定;另一种是在治愈后用来评定民事赔偿所用的伤残等级。应当结合实情,依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伤残鉴定结果。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二)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 (三)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不支付工伤、第三方侵权造成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因为本人意愿或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的治疗费用,按照疾病医疗相同的报销比例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