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要提供以下证据: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证明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据。 2、房屋租赁合同。 3、如转租要提交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证明出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交付时房屋的状况等证据。 2、证明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的票据等。 3、承租人对房内设施进行添附的证据。 4、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数额的,应提供计算的依据。 一、法律规定承租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二、转租受法律保护吗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转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3)房屋租赁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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