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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简述公司设立的效力
释义
    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是:
    1、取得法人资格。
    2、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3、取得公司名称专用权。
    成立公司需要的条件有:
    1、有股东或合伙人;
    2、有认缴或实缴的注册资金;
    3、有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住所、公司章程等;
    5、有员工、办公设备等。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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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2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