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参保人发现丢失的当天即刻挂失,第二天即可解封。 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定点医疗机构内设置的自助终端电子触摸屏上进行自助预挂失。经确认后,挂失的社保卡停止结算功能。 如果在预挂失后找回原卡,如不急需看病就医则不需撤销挂失,预挂失10天后自然解挂,社保卡恢复正常使用,如果急于看病就医可到本市任意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撤消挂失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第五条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可发行社会保障卡。其他任何机构和组织均不得发行社会保障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