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预告登记的作用有权利保全效力、顺位保全效力、破产保护效力。 在不动产交易中,当事人依债法规则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权利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性质的请求权,但债权是相对权,基于债权平等性的本质和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债权并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预告登记在保全请求权这一实体权利的同时,因为有登记的存在,还保全了请求权人取得权利的有利顺位。 创设预告登记制度是我国不动产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不仅为生活所必需,而且成为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原先被视为禁区的许多不动产权利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导致和促进了土地二级交易市场的建立及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蓬勃发展。作为不动产登记制度之一的预告登记,具有服务不动产交易的功能,因此,创设预告登记制度有利于保障请求权人的权利,有利于保护交易中的第三人,有利于我国不动产市场健康的有序发展。 综上所述,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意义重大,而且非常有必要,可以保护购房者自身不动产的安全,还可以解决房地产交易中的很多矛盾,购买者可以更加放心的购买房屋。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