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在计算个税时扣除赡养费用吗 |
释义 | 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一、附加扣除的标准和条件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至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根据所在城市按每月1500/1100/8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6、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非独生子女和其他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定项扣除,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被赡养人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多少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每年12000元-24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其他法定赡养人: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孙女。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三、六项个税各从哪里扣除 首先六项是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这几项。 子女教育方面,每个子女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继续教育方面,每年定额扣除3600元或4800元;大病医疗方面,超过1.5万元的部分每年限额6万元据实扣除;首套房贷款利息方面,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方面,根据不同城市标准定,最高每月定额扣除1200元;赡养老人方面,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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