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税赡养费扣除标准 |
释义 | 一、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扣除 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2、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该怎么做 申报年度帐务处理完后,汇算清缴工作简要概述如下: 1、检查帐务:检查申报年度全年帐务,另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检查已发生但单证未到帐务; 2、做好纳税调整工作(此处据企业实际情况处理),确定好申报年度应纳所得税; 3、整理好年度所得税申报所需要的相关企业报表及相关说明资料; 4、须附税务师事务所年度所得税审计报告的,年度所得税申报前做好审计报告; 5、调剂好相关纳税款,做好网络申报或办税大厅申报工作,备好年度所得税申报表,附带相关企业报表及相关说明资料,报关主管税务机关。 该内容由 谢志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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