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私自抱养不符合我国收养的条件。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人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