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外地户口的情况下,能否在广东办理离婚诉讼? |
释义 | 如果双方经常居住在广东省,则可以在广东省进行离婚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想要起诉离婚,通常需要在另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原告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提起诉讼离婚,但不能再其他地方进行起诉。 法律分析 如果双方经常居住在广东省,则可以在广东省进行离婚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想要起诉离婚,通常需要在另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原告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提起诉讼离婚,但不能再其他地方进行起诉。 一、离婚是要被告方经常居住地起诉吗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再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二、法院在异地如何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经常居住在广东省,则可以在广东省进行离婚诉讼。如果一方想要起诉离婚,通常需要在另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原告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提起诉讼离婚,但不能再其他地方进行起诉。因此,在办理离婚诉讼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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