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是领取失业金期间再就业,把社保关系转入单位的,再申请失业金需要间隔一年以上,期间要正常缴纳失业保险如果是没按时签到造成失业金没发放,后续按时签到,失业金继续发放。但是未签到期间的不补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一条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存入银行和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国债的失业保险基金,分别按照城乡居民同期存款利率和国债利息计息。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并入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