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遗属补助停发说明的疑问解答 |
释义 | 遗属补助停发条件:死者遗属已去世;死者配偶改嫁或另娶;死者遗属被判刑、剥夺政治权利、劳动教养;死者父母、弟妹已领取其他亲属的补助费;死者生前供养的超生子女。需根据当地政策要求确定。(99字) 法律分析 遗属补助停发条件: (一)死者遗属已经去世。 (二)死者配偶改嫁或另娶后。 (三)死者遗属被判刑、剥夺政治权利、劳动教养的。 (四)死者的父母、弟妹,原由死者与其他亲属共同供养、已作为其他亲属的遗属领取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 (五)死者生前供养的子女中,系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超生的。 如果当地的政策有不一样的,需要以当地的政策要求为准。 拓展延伸 遗属补助停发的条件和程序解析 遗属补助停发的条件和程序解析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遗属补助的发放可能会被暂停或终止。停发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受益人的死亡、再婚、财务状况改变等。停发程序通常涉及遗属补助机构的通知、审查和决定等环节。在停发过程中,相关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疑问和申诉,机构应提供清晰的解答和解决方案。遗属补助停发的条件和程序解析旨在确保公平、合理的遗属补助发放,保障受益人的权益,并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结语 遗属补助停发条件和程序解析,旨在确保公平、合理的遗属补助发放,保障受益人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停发条件包括死者遗属去世、配偶改嫁或另娶、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劳动教养等情况。同时,父母、弟妹如已领取其他亲属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超生的子女,也将停发补助。需根据当地政策要求为准。停发程序涉及通知、审查和决定等环节,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疑问和申诉,机构应提供清晰解答和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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