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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理权行使原则是什么
释义
    代理权行使原则: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进行代理,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代理权限。
    2、代理人应亲自代理,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3、代理人应当在诚实信用原则的指导下,最大限度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行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什么是表见代理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即属表见代理。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法定代理人是什么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只能由其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诉讼活动。法定代理人是全权代理,其法律地位相当于当事人,其代理权限不受限制,可以行使被代理享有的全部权利。《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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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5:42:49